按照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长宁镇天星村存量土地规划条件论证,论证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会,为集思广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规划成果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规划初步成果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1日,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在2024年2月21日之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直接提交至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股(联系邮箱:1528201627@qq.com,联系电话0831-4627507)。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附件:规划论证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论证结论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1日
一、论证地块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