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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举行长宁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2024-11-18 来源:长宁新闻网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举行长宁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就长宁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举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18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长宁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竹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及各乡镇(社区)人民政府以及依申请选定的单位或个人。

五、申请方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6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权利。

六、听证会举办机构: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听证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长宁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参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