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4年度长宁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草案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重大生产力布局、区域重大战略调整的落地需求,我县于2024年2月启动了县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凝聚各方智慧。
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8日,为期10天。
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1528201627@qq.com。
2.邮寄地址: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536号409办公室(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字样)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8日
附件:
1、长宁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地块
2、长宁县竹海镇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