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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5-6-5 来源:长宁新闻网

按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共二个批次。现将我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长宁县的中国公民。其中,仅居住地在长宁县的须持有有效期内本地居住证。

(二)认定权限。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按程序上报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医院名单见附件1),体检结论为“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三、办理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

1.上半年第一批次报名时间: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报名时间: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届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申请人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照。

(二)体检。

上半年第一批次体检时间:3月21日至5月6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体检时间:6月3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到长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粘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相同,照片粘贴处需加盖医院公章。所有体检项目需完善体检内容并有医生签字,体检结论须明确“XX符合(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并有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体检标准见四川省教育厅官网。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5月12日至5月14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6月24日至6月25日。审核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地点为: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原教师进修校三楼3-7),电话:0831-4626944。现场确认后,网报信息不能再修改。

1.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7种基本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证明复印件或居住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宜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由学校出具的该生能按时毕业的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国考合格证一式一份(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等级是不同序列不能作为相关依据。

3.在职教师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上一年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印章)。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相关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

长宁县新闻网:http://cn.ybxww.com/

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18日